商報記者 郭進
昨天,有人通過微博發(fā)了一張圖片,顯示一個農家樂的名字和溫籍奧運10米氣步槍冠軍朱啟南同名。發(fā)表該圖片的網友戲稱:“朱啟南不開打靶場,開起農家樂,你們吃過嗎?”
“朱啟南農家樂”非朱啟南本人所開
其實早在6月19日,溫籍奧運冠軍朱啟南的新浪認證微博就予以澄清:“近日,有關人士向我團隊反映,位于溫州市水心附近開設了一間名為"朱啟南農家樂"的餐廳,為澄清事實,避免朱啟南本人利益受到損失,特代表朱啟南鄭重聲明,"朱啟南農家樂"并非朱啟南本人開設,也從未授權和同意他人使用朱啟南的名義開設餐廳,其產生的后果與朱啟南無關。同時,我們保留對冒用名義進行商業(yè)用途的任何方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。”
昨天下午,記者趕到圖片顯示的市區(qū)杏花路該店,“朱啟南農家樂”餐廳已經改為“朱氏農家樂”。該餐廳老板朱先生稱,他是溫籍奧運射擊冠軍朱啟南的叔叔,餐廳開業(yè)之初,的確取名為“朱啟南農家樂”,取名時也沒有和朱啟南溝通。但后來事情鬧大了,朱啟南的父親也打電話過問,并且了解到朱啟南的名字已受保護,于是他便把店名改為了“朱氏農家樂”。“店名是幾天前改的,我們也有保護朱啟南名字的義務和責任。”朱先生稱。
對于朱先生是否為朱啟南叔叔,朱啟南在電話里稱,他已離開溫州多年,記不清了。
專利公司:公眾人物的姓名一般受國家商標局保護
昨天,記者通過網絡查詢發(fā)現,之前曾有人對“朱啟南”這一人名進行商標注冊,但結果顯示為無效商標。溫州甌越專利代理有限公司法務部工作人員王如分析說,“劉翔”、“朱啟南”等公眾知名人物的姓名,國家商標局會有保護,在申請商標注冊時,一般難以通過申請。如果顯示是無效商標,那就是被商標局駁回。如果某個人使用自己的名字作為店名,而這個名字與某個知名人物一致,一般情況下是可以使用的,但在宣傳的時候不能誤導。值得提醒的是,使用人名做店標時,不能使用黨和國家領導人的名字。王如還建議,市民在給店鋪取名時,建議向工商或商標管理部門咨詢,以防無意之舉違反了法律法規(guī)。
律師:與名人同名,可作商號,但需遵循公序良俗
對用名人名字作招牌這一情況,浙江平宇律師事務所洪建政律師說,首先不建議將公眾人物的名字作為企業(yè)名稱,或是注冊商標。將他人的姓名作為商號使用,可能惹來麻煩。根據我國《民法通則》的規(guī)定,無論是公眾人物還是普通民眾都享有姓名權,其保護的對象不僅包括正式登記的姓名,也包括其他被用來確定和代表個人特征的筆名、藝名、別號等,其權利內容既包括積極地使用自己的姓名,也包括禁止他人不當使用。以他人姓名,特別是公眾人物的姓名,作為商號、企業(yè)名稱、商標而使用的,都屬于對他人姓名的不當使用。因此,從保護人格利益的角度來看,利用公眾人物的姓名作為商號、企業(yè)名稱或是商標使用的行為都會被予以限制,甚至會被公眾人物追究法律責任。
如果自己與某一公眾人物同名同姓,應當說可以用自己的名字作為商號使用,但應該要遵循公序良俗,不能違反社會主義道德標準。